医务室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
- 发布人:student
- 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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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昌理工学院
医务室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七、一次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立即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桶内,由医疗垃圾回收站回收处理,并做好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八、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南昌理工学院后勤服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