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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 发布人:student
  • 时间:2024-05-22
  • 点击:85
  • 来源:南昌理工学院

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诊必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采购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明各种标识、批号。

三、药品要防潮、防虫、防冻,保证药品质量。

四、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

后立即放回原处。

五、输液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

六、门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七、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门诊的药品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九、门诊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

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十、门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十一、药品储存放詈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

与外用药分开。

十二、门诊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

期药品(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十三、门诊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

得随意设置药柜。

十四、门诊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有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现配的原则。

十五、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十六、门诊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

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十七、门诊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

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南昌理工学院后勤服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