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处绩效管理规定
- 发布人:student
- 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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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昌理工学院
后勤服务处绩效管理规定
为切实履行后勤工作岗位职能,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本着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各岗位绩效管理制度:
一、学校后勤服务处长为后勤职能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管理教育和工作考核,负责后勤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因工作不力、不作为,造成影响和后果者,实行领导追究问责制。
二、各职能科长为本科室职能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工作考核。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工作的检查、督促及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造成影响或后果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绩效工资50—100元。
三、保洁员为本卫生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应认真遵守后勤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卫生脏乱差,学生投诉多,造成影响或后果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绩效工资50—100元/次,连续三次未改,予以辞退。
四、水电、木工人员负责本区域楼栋水电设施维修、检修工作,为本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应认真遵守后勤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24小时为师生服务,有求必应,及时处置。 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及时,服务态度差,学生投诉多,造成影响或后果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绩效工资50—100元/次,连续三次未改,予以辞退。
南昌理工学院后勤服务处
2023年11月1日